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与科研 >> 管理制度 >> 正文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25 [来源]: [浏览次数]: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推进院士专家 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科协发计字〔2010〕25 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院士工作站建设的管理办法》(粤科产 学研字〔2011〕154 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院士专家 工作站管理办法》(粤科协学〔2017〕17 号)等文件精神,规范 学校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发挥其在提高自主创新 能力、培养创新人才、培育标志性科研成果的重要作用,结合我 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是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科协组织批准或学校同意设立的,基于 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学会,组织 院士和学科带头人建立的技术创新工作平台。

第三条 各加盟院士业务所在学院以工作站为依托,围绕学 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实验室建设,组建院士科研团队,在院士的 指导下开展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和成果产业化等的研究开发。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四条 建立校、院、团队与院士保持联系的三级联动机制,


 

 

增强学校与院士之间的联系,争取院士对学校事业发展有更多的 精力投入,有更多的关心支持。

第五条 工作站在各加盟院士的引领下,面向国家重大战略 需求,面向地方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与应用 技术研究,培育具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培养具备较强研究能 力和领先学术思维的优秀人才队伍,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 升学校的影响力。

第六条 工作站的基本任务:

(一)根据企业需要,以项目为纽带,组织院士、专家开展 技术咨询、技术攻关、开发新产品,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实 际问题。

(二)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学会,引进先进成熟 的科技成果,促进成果开发转化,促进产学研合作。

(三)依托院士、专家团队,开展企业科技人员培训,培养 企业创新型人才。

(四)发挥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等的优势,加强产教融合和 校企合作,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人才成长。

 

第三章 管理与职责

第七条 学校社会服务与科研处负责工作站建设的管理与项 目推进,业务上接受国家、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各级科协相关部 门的指导;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战略发展规


 

 

划,制订引进院士及其科研团队总体发展规划,审批工作站科研 课题立项、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监督和检查工作站的运作情况, 听取院士科研团队的年度工作汇报。

第八条 社会服务与科研处负责工作站的具体事务及日常管 理工作。具体职责是执行学校领导小组决议,提出实施意见和办 法;征集各二级学院对工作站研发项目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 送审工作站相关材料;协助解决入站院士及团队成员的生活安排 等问题;对工作站科研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 作;协调工作站与政、产、学、研、用等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 工作站由名誉主任若干名(院士)、主任 1 名(主管 校领导)、负责院士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的执行副主任 1 名(社 会服务与科研处处长)、负责承担具体研发任务的研发副主任若

干名(院士业务所在学院院长)和院士科研团队组成。

 

 

第四章 建站基本条件

第十条 申请建立省市“工作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行业发展有一定影响 的研究项目;

(二)建有市级及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 室,科技人员占职工总人数 20%以上;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配置有满足相 关科研活动的基本条件,研究开发经费有保证;


 

 

(四)有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或专业学会作依托,提供稳 定的技术、人才支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工作经费;

(五)具有承担纵、横向研究课题的能力;具备科技服务企 业不少于 20 家的能力。

 

第五章 院士科研团队组建

第十一条 院士科研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建设目 标,围绕国家、地方、学校重大需求组建。承担二级学院在征求 院士同意的基础上自主申报、编制团队组建方案,社会服务与科 研处负责项目形式审核,经专家论证评审,将专家评审结果报学 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立项后开始建设。原则上,1 名加盟 院士可组建 1 个院士科研团队。

第十二条 工作站建设期为 3 年。院士科研团队负责人应由 取得较为突出研究成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年龄在 55 周岁以 下的正高职称人员担任;团队成员由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分布的  5~7 人组成,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 底和较强的创新与研究能力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加入团队。同一成 员只能参加一个科研团队。

第十三条 院士科研团队组建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团队成 员基本情况介绍;团队的建设目标、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方向、 研究内容、研究重点与难点、项目创新性、进展计划及任务分工; 团队建设的可行性分析及管理与保障措施等。


 

 

第十四条 院士科研团队建设期限一般为 3 年,实行人员定 期评估、动态管理方式。社会服务与科研处按项目建设合同任务 要求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半年整改期, 对整改不合格,停止工作站配套支持。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对新建工作站给于每年 20 万元科研经费支 持,连续支持三年,分别在批准工作站立项后、一年考核通过后、 中期考核合格后分期拨付经费。在学校财务账户单独建账,凭国 家正式税票核销账目。院士科研团队报销相关费用执行学校相关 财务规定并接受学校纪检审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 工作站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主要 用于以下支出:工作站条件改善经费、工作站合作项目研发经费、 工作站人才培养经费、院士及其团队指导经费等。

(一)工作站条件改善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改装、仪器设 备采购等。

(二)工作站合作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站合作项目的研 究与管理的相关费用,包括实验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会议 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三)工作站人才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团队科研人员的培训 和学术交流费用。

(四)院士及其团队指导经费:主要用于院士团队成员来站


 

 

工作和指导的工作补贴,以及院士本人的科研工作津贴等。

 

 

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七条 学校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 站工作汇报,检查工作站合作开展情况,协调合作有关的问题, 确定下一阶段合作的计划。

第十八条 工作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每年 1-2 月份提 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及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社会服务与科研处定期组织对工作站进行绩 效考核。对绩效考核优秀的工作站,学校将给予院士科研团队一 定的绩效激励。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社会服务与科研处负责解释。本办 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  12  18 日印发